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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7日下午,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焦化路南侧一抛弃锅炉发生火灾,经查询,起火物为焦油煤渣,火灾原因系施行工程人员动火作业操作不妥,点燃可燃物所造成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处得悉,1月17日13时许,陈某在未铲除、掩盖或阻隔管道内焦油残渣的情况下,指派两名施行工程人员违规运用切开机切开撤除抛弃的初冷器管道,发生的火花迸溅到管道内,导致焦油煤渣冒烟,所幸无人员伤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指派别人冒险作业的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两名违反规则动火作业的施行工程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分提示:动火作业期间,施行工程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址、时刻动火作业,并执行关照办法,整理周边可燃物,装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完毕,在规则时刻内承认无火灾风险后方可脱离。如遇火情,有必要当即报警及时处置。